据财政部税政司消息,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几天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所示:
一,购买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实施和管理列入《目录》的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买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为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为准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税司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技术要求的公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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